鼓励公务员辞职经商应慎行

2008-6-9 9:22:57

  据媒体报道,近日某市采取政府出资的办法补偿公务员辞职经商,在当地和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这种做法并非个别现象,在其它地方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个问题。这些年来,公务员辞职经商已经造成不良影响,这次不但不接受教训又给其补偿鼓励,推波助澜,危害较大,应该慎行。

  鼓励公务员辞职经商,并且还予以出资补偿,危害有三:

  一是容易造成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辞职经商的公务员大都不是凭着自己的真本事经商,而是违反《公务员法》的规定,利用原来的职权和工作关系搞经营、做生意。这就挤占了下岗工人的部分就业岗位,容易造成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二是容易造成执法不公影响政府形象。这种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土政策使一些公务员在职时不能公正执法,过早地考虑个人的后路,容易拿着原则作交易,为自己今后辞职经商铺路,容易影响政府的形象。

  三是容易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一般来说,辞职经商的公务员大都有比较高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且经验丰富,正是在党政机关干事业、创业绩的人才。但是,他们却大批的辞职经商了,造成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人才资源的严重浪费和人才流失。

  我们要有政治头脑,发展经济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决不能随心所欲,违反规定乱作为。这些未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公务员过早的辞职经商,离开了党政机关走上社会,弄不好会酿成不安定因素,与构建和谐社会不相适应,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顾此失彼,必须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办事。

  东方网·郭根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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