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年考录公务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一、体检对象
报考东安县乡镇机关职位的体检入围人员。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2008年7月11日上午6点30分之前准时在东安县行政中心前广场集合,统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逾期后果自负。
三、要求
1、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每名考生缴纳体检费450元(含考生伙食费、租车费等)。
3、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生家长及亲友不准陪同体检。
4、为保证体检结果准确,考生体检前不要进食,待体检后统一安排早餐。
东安县人事局
2008年7月9日
附无法通知的考生名单:
皮莲莲:13973492126 已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