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招考公务员 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008-6-16 8:50:19

  《广州市2007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方案》17日出台,记者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90个岗位。其中广州市直和各区直党政机关设置面向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招考职位比例,不得低于招考总职位数的三分之一。

  此次招考对象是18周岁至35周岁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3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07年已毕业和2008年7月以前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中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且具有相应学位;大专学历或有本科学历但没有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具有广州市户籍。

  其中,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1年内报考公务员,不受招考对象类别限制。对于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只要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便可申请减免有关考务费用。

  梅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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