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公务员须公示七天

2008-5-29 9:58:36

  5月27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今年公务员招录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根据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遵义日报·周海 李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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