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普通高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3.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不受户籍限制;报考沈阳市地税系统的,普通高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具有辽宁省户籍;6.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