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人事部门获悉,由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按照《淄博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省人事厅《关于确定我省公安专业职位开考比例的通知》的要求,部分公务员招考计划有了调整。
《淄博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省人事厅《关于确定我省公安专业职位开考比例的通知》规定:“根据公安专业职位报名情况,确定公安专业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不得低于1.5:1.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公安专业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5:1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有关职位的录用计划调整如下:
